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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岗

张晋岗:父亲疏忽致年幼儿女坠亡应否追责(一)

来源:钢子老师工作室      作者:张晋岗      发布时间:2017-03-07     

 

4、自2006年到2015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校车闷死幼童事件发生后 

      作为责任人的园长、接送老师、司机无一例外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被法院判刑,而粗心疏忽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的父母,即使这份粗心导致孩子死亡,在检索到的案件中,也无一例被追究刑事责任。张老师怎么看这件事?

      校车司机,幼儿园老师的过失属于职业疏忽,或者叫做生产经营事故。孩子们是他们的服务对象,是经营环节当中跟利益相关联的一部分,他们需要为过失和意外伤害背负法律责任。因为这个关系属于社会法律调节的应有内容。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之完全不同,这不是什么职业过程,养育孩子也不是利益使然,甚至可以说不是社会使命。

      如果这个部分也要法律介入,势必导致社会与自然关系的重大调整,难道要社会凌驾于自然法则之上?还是说关于人的一切都要放在社会监管范畴内?这里有很多有待商榷的东西。

      我们不妨想想,如果生育过程和养育过程导致的意外也要被追责,是不是有人可以问,我做不好父母,那谁让我携带为人父母这样的功能?再比如说,一个女人为了避免被追责,小心谨慎地跟自己的丈夫说,我没有做好妈妈的能力,我不想生孩子,男人愿意吗?

      如果男人不愿意非要我生,我能不养吗?养了不小心出事了,我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冤不冤?生养子女从天伦之乐变成了如履薄冰,严重了还可能掉了卿卿性命。这个世界你还能活吗?


      一个男人有了孩子,说我没有带孩子出去玩的功能,所以我不敢碰孩子,我怕出事。这个社会如果这样,大家觉得还正常吗?

      为人父母其实是从基因到情感欲望的生理存在是导致生育成为可能的根本前提,孩子需要无条件的接受父母的天性以及后天塑造的一切的一切,这是人伦的基础。大家记得吗,某位女歌星生了女儿,女儿唇裂,如果追责的话,是不是应该追责这位女明星怀孕期间喝酒导致了孩子的残疾。我的神,如果这样,你确定你还活在人类世界吗?

 

5、但是在美国,就有一位母亲把两名幼童滞留在露天停放的汽车内,尽管孩子被救出并无大碍,她还是被警方逮捕了;一位父亲因把孩子遗忘在了车内致其被热死,被指控一级谋杀罪。张老师怎么理解生在美国的法律判定?

      我想这是真正的“人命关天”。关注个体的人还是关注关系,一直是中西方政治、文化方面最大的差异。美国人的宗教信仰对于他们的法律系统影响较大,《圣经》认为,父母只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管道,每一个孩子只是经由父母的身体来到社会,且每一个生命都是社会的个体,开始和结束都是属于国家的。

       国家也会对于到来的每一个生命尽到管理和照料的责任,并不仅仅是家庭和父母在照料孩子,社会才是站在最后面的责任主体,父母充其量也只是在替国家抚养孩子。这个关系可以从国家给你相应的补贴或者补偿得到明确,所以从生育到养育,父母就像是在承担一份社会责任,作为父母,你的养育过程要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至少对于你作为父母的行为有法律限定,你不能为所欲为。美国的这个做法,这有点像是贴牌生产,你只负责生产,责任方是国家,这就有了职业的味道在其中,所以出了问题,父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但是中国文化就完全不同了,中国属于家国文化,家庭是国家的最小单位,人不是作为国家的单元存在的,人是被放在家庭关系里对待的。当然,我们的文化会要求家庭遵循国家意志,教育子女按照社会精神文明的纲要做人做事。但是至于这个过程如何进行,就看家长各显神通了。

      方法策略自己掌握,反正最终子女都要在社会各项竞争考核中过关斩将,最终胜出者就是杰出的家庭骄傲,是国家的栋梁,至于在选拔中被淘汰的,就进入社会,再各自奋斗。从中可以看出,国家更倾向于关注“胜出者和成功晋级者”,看重最后的结果,至于过程,这不是国家关心地,当然这个过程中,人人想要出人头地的过程里,有什么样的折损,这是家庭内部的事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你养育子女的全部义务,国家不过问,也不干预。这个过程作为自然权益交给父母全权打理。

      在中国人这里,我们采用的是“抓两头,放中间”的培养策略。一头是胜出者(归国家),一头是淘汰者(退回家庭内部),当你进入社会系统当中时,才受到法律的调节和管理,在家庭内部,家务事,你们自己说了算。父母的位置就相当于执行和替代了国家的意志,这是中国文化当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即便是培养路上损兵折将,那也是自然法则,国家管不了。

 

6、一位法学教授说: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做父母太安全了,孩子们就难免遭殃。在中国,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孩子发生意外时,似乎父母享有了特权,张老师觉得,是谁赋予了父母这样的特权?这样的特权您能理解和接受吗?

      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就这句话来讲,我是认同的,但是我的理解是,这里强调的不是法律的惩罚功能,而是说,有了立法,似乎可以让父母在为人父母时,更加警醒和小心,并且从国家意志的角度来自我管理:养孩子不是随心所欲的事。

未完待续……

作者:张晋岗(钢子老师)

厦门格铼海曼心理咨询机构

钢子老师工作室主任咨询师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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